****(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23年警医邮业务设备集中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和服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谈判。
请供应商按照“表1”对应关系制作响应文件。
包号 | 分包名称 | 单一来源谈判应答人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日期 | 递交文件/谈判地点 |
1 | 2023年警医邮业务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 中邮(北****公司 | 2023年10月19日09时30分 | ****403室 |
表1
一、采购项目情况项目名称:2023年警医邮业务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分包名称:2023年警医邮业务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项目概述: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机动车驾驶人远程体检及拍照系统及配套服务定制,因省级该系统是由中邮(北****公司承建,本项目建设需与省系统对接,为保证系统建设的一致性及系统功能顺利对接,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拟单一来源供应商为中邮(北****公司。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2023年警医邮业务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注:
(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并参与本项目包的谈判。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6312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4、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6、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在与**省内邮政企业以往**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9、采购**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10、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1.时间:2023年10月09日至2023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场7号写字楼407室);
3.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如是法人获取采购文件则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须与原件一致),到****领取采购文件。不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4.售价:文件费300元/套,来人获取,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1.递交时间:2023年10月19日08时30分起至09时30分止;
2.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时30分;
3.递交地点:****403室;
4.地址:****广场7号写字楼403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五、其他约定无。
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
详细地址:**市东岳大街222号
邮 编:271000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0538-****860
2.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广场7号写字楼407室
邮 编:271000
项目联系人:安经理
电 话:0538-****271
户名:********公司
开户银行:****公司泰前支行
账 号:811********1006493
电子邮箱: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