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2023年城市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建设单位为****(比选人)。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我司拟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优质单位承担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工作,请各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范围:本项目位于陵水县城南片区内,陵水县2023年城市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工程拟建设包括明月路、明景路等2条市政道路。
其中:规划明月路起点与椰林南干道平交,起点坐标为(X=****125.057,Y=395216.210),终点与北斗路平交,终点坐标为(X=****686.866,Y=395712.799)总体呈自北向南走向,规划道路红线宽度32m,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全长662.275m。
改造明景路起点顺接现状文明路,起点坐标为(X=****589.577,Y=396501.696),终点与现状滨**二横路平交,终点坐标为(X=****234.269,X=****234.269)总体呈自南向北走向,其中K0+000~K0+420为破除**段,道路红线宽度12m,K0+420~K0+580、K0+580~K0+712.861为旧路改造段,改造宽度为20m、26m,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km/h,道路全长712.861m。
建设主要内容有: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 电气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二、比选控制价
比选总控制价为14.77万元。其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控制价为9.66万元、水土保持监测控制价为5.11万元。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以我司提供的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完成陵水县2023年城市市政道路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工作,并向我司提交通过相关单位审查和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参选单位须同时具有以下资格: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档案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参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人依法取消其中选资格或中止合同。
3.提供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五、工期要求
参选单位在收到相关资料后的15日历天内提交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告初稿,待我司审阅报告初稿、提供反馈意见后3日历天提交最终成果报告。
参选单位在接到我司通知后,在施工阶段定期监测,并在全部监测工作完成后3日内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正式报告等成果。
六、质量要求
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规范、技术标准进行编制,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质量控制标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微信公众号(陵**投)上发布。
八、参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关注“陵**投”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项目比选公告内容,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
九、比选文件递交时间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时间2023年10月12日10:00在**省陵****银行3楼****1号会议室参加此次比选,请准时参加。
感谢各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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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8日
(联系人:黄工,电话:0898-****2570)640 (27).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