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河及其支流(高峰-六剑滩)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项目(项目名称)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1日)
项目标段名称 | 龙溪河及其支流(高峰-六剑滩)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项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369.03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39****4122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93****1175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 | ****322.19 | 210天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徐帅 | 贰级注册建造师 | 川251********12618 | ||
第二名 | **阿****公司 | ****963.52 | 210天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李自伟 | 贰级注册建造师 | 渝250********01570 | ||
第三名 | **聚****公司 | ****749.61 | 210天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彭琪皓 | 贰级注册建造师 | 渝250********01084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阿****公司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聚****公司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千洲****公司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包括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委员会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9****4122)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