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3-5115]梅县区省道S224线K46+971~K70+781段公路安全提升工程(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3-10-10 00:00
招标代理交通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模板
中标候选人公示
**区省道S224线K46+971~K70+781段公路安全提升工程(第二次)[****]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规定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10-10 00:00 至 2023-10-13 00:00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省****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价(万元) | 620.5364 | 621.9822 | 623.5536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王江涛/冀113********17550 | 李宝宁/豫141********30142 | 朱永武/粤144********07216 |
质量标准 |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目标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安全责任事故。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安全责任事故。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安全责任事故。 |
计划工期 | 180个日历天 | 180个日历天 | 180个日历天 |
使用信用等级分值情况 | B | B | B |
具体各中标候选人的业绩、人员情况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联系地址:**市**区**交通路5号邮编:/
联系人: 侯先生 联系电话: 0753-****003 联系传真: /
招投标监督部门: ****运输局
联系地址: **省**市****交通路9号
联系电话: 0753-****668
公示日期: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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