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土地整治乡村**建设项目(二期)EPC招标
第二号补遗文件
一、项目名称:峨山县土地整治乡村**建设项目(二期)EPC招标
二、招标编号:****
三、补遗内容:
(一)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
2.2.2(2) | 投标报价部分评分标准(满分20分) | 投标报价(满分20分) | 1.勘察、设计费报价(满分:2分)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报价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报价,且不得高于¥560.00万元,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计分原则为:投标人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结合市场行情进行报价,投标人的设计费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2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下浮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扣减分值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施工费用报价:满分18分 (1)各投标人以审核定案的结算价采用下浮比例报价;且优惠下浮比例不得少于3.00%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下浮比例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满分18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分值扣完为止(若不足1%,可用插入法计算,保留2位小数)。 |
更正为:
2.2.2(2) | 投标报价部分评分标准(满分20分) | 投标报价(满分20分) | 1.勘察、设计费报价(满分:2分) (1)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报价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报价,且不得高于¥560.00万元,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计分原则为:投标人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结合市场行情进行报价,投标人的设计费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2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下浮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扣减分值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3)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勘察、设计费的平均值。 2.施工费用报价:满分18分 (1)各投标人以审核定案的结算价采用下浮比例报价;且优惠下浮比例不得少于3.00%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下浮比例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满分18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分值扣完为止(若不足1%,可用插入法计算,保留2位小数)。 (3)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施工费用报价的平均值。 |
(二)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中:
2.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正为:
2.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进行结算。
(三)澄清:
原招标文件涉及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甲级”,现澄清为“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勘查甲级”。
(四)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本次补遗不影响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予调整。
四、其他内容不变。
五、本补遗文件事项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本补遗文件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招标人:****
地址:峨山县双江镇练**路17号
联系人:李工,159****80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李棋街道科创大道9****中心)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夏苋春、孙玲,131****4881
日期: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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