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第二次)——
答疑补遗通知(一)
各投标人:
现将《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确或需更改、更正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答疑补遗通知的形式告知你们。本答疑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次答疑补遗通知为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一、答疑部分
问题1、质疑:第三章 评价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2)B 商务部分 业绩(10分)
“1.投标人从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2023年8月31日止,提供1项销售量≥100吨且供货金额≥270万元的阳离子聚丙烯酰胺(气浮)销售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2.投标人从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2023年8月31日止,提供1项≥100吨且供货金额≥300万元且的阳离子聚丙烯酰胺(污泥脱水)销售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
提供:1、销售合同和增值税****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查验结果截图)。投标人提供的项目业绩合同(须包含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销售数量、合同金额等),若合同无法体现以上项目情况的,还需提供项目业主证明材料。”
此业绩要求是招标人评价考核投标人对客户相关产品使用的技术经验、技术优化能力和其它技术服务及供货能力的综合体现。但这里有以下 2 点不明确之处建议明确化使得评价更加公正。
1. 业绩合同、发票上的买方应该就是最终使用业主,即投标人的直销业绩。这样直接体现投标人的技术及相关能力;投标人对其它不是最终使用用户的销售不能体现其相关技术应用和服务的能力。
2. 阳离子聚丙烯酰胺的应用范围很广,不同领域使用专业性要求较强且技术应用要求不同,招标人已经明确要求了得分业绩的具体使用工艺是:气浮、污泥脱水;但通常发票乃至合同不能体现具体使用工艺,所以需要合同买方即使用业主方的使用证明才能体现这一点,所以建议得分业绩要提供业主使用证明且合同买方、发票买方、使用业主三方一致。
答: 1、若合同中无法体现是否用于气浮、污泥脱水工艺的,则须提供业主证明。同时资质业绩和商务部分业绩中的合同与发票中的买方均须对应一致。
2、合同、发票中体现货物名称为聚丙烯酰胺或阳离子或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阳离子聚丙烯酰胺(气浮或污泥脱水)均可。
3、资质业绩和商务部分业绩要求有调整,具体详见补遗。
问题2、2.2.4(2)B商务部分(业绩)资格审查部分业绩纳入评分吗
答:资格业绩纳入商务业绩评审。
问题3、1、请问检测报告是提供厂家自己出具的吗还是第三方出具的 ,2、气浮和污泥在合同里面如何区分两则都是一个东西,指的是要在合同里面必须体现出来吗
答: 1、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方单位出具带CMA资质检测标志的检测报告;2、若合同中无法体现是否用于气浮、污泥脱水工艺的,则须提供业主证明。
问题4、该项目是综合评估法,为何报价分值占**此高,请问该项目是低价法吗报价最低的得最高分吗,
答: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报价部分评分设置符合相关规定。报价得分标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第三章评标办法。
问题5、为什么贵司同时发布的几个项目的招标文件技术评不一致,有些要求了排名,有些又没有要求。可以理解为技术评分不重要,主要是靠杀低价吗清贵司给予正面回复。
答:此条有调整,详见补遗。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2条修改为:2.投标人从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2023年8月31日止,备 1 项销售量≥200 吨且供货金额≥570万元的阳离子聚丙烯酰胺(固体)销售业绩。
提供:1、销售合同和增值税****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查验结果截图)且发票或截图中产品名称为聚丙烯酰胺或阳离子或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阳离子聚丙烯酰胺(气浮或污泥脱水)。投标人提供的项目业绩合同(须包含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阳离子聚丙烯酰胺(固体))、销售数量、合同金额等),若合同无法体现以上项目情况的,还需提供项目业主证明材料。
2、投标人需按每个业绩提供供货数量和发票金额统计表,供货数量与供货金额以增值税****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查验结果截图)中的累计数量和金额为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A技术部分修改为:
2.2.4(1)A 技术部分 (10分) | 技术部分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数平均分为技术部分最终得分。以上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供货服务方案(5分) | 该方案应包含产品供应保障、备货能力、质量保证、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满足GB/T31246-2014的要求及其他增值服务,根据方案内容详实程度、针对性、科学合理性等评分,对方案进行排名,排名第一得5分,第二得4分,第三得3分,依次递减1分,减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 |
使用方案(5分) | 投标人投标时需根据招标人的处理对象、处理工艺、产品使用要求、工艺优化等编制使用方案,对方案进行排名,排名第一得5分,第二得4分,第三得3分,依次递减1分,减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B商务部分以下内容修改为:
2.2.4(2)B 商务部分(20分)
| 业绩(10分) | 1.投标人从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2023年8月31日止,提供1项销售量≥100吨且供货金额≥270万元的阳离子聚丙烯酰胺(气浮)销售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2.投标人从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2023年8月31日止,提供1项≥100吨且供货金额≥300万元且的阳离子聚丙烯酰胺(污泥脱水)销售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 提供:1、销售合同和增值税****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查验结果截图)且发票或截图中产品名称为聚丙烯酰胺或阳离子或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阳离子聚丙烯酰胺(气浮或污泥脱水)。投标人提供的项目业绩合同(须包含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阳离子聚丙烯酰胺(气浮或污泥脱水))、销售数量、合同金额等),若合同无法体现以上项目情况的,还需提供项目业主证明材料。 3、投标人需按每个业绩提供供货数量和发票金额统计表,供货数量与供货金额以增值税****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查验结果截图)中的累计数量和金额为准。 3、资格业绩纳入商务业绩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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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改为 2023年10月27日9时30分(**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10月 27日9时30分(**时间)。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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