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0 16:40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广场D区房屋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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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产权子类型 | 房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0-1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项目终结。 |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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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年租金/元) | ****000.00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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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我方作为出租方,向****(以下统称"****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依法拥有的租赁标的公开租赁,****集团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
特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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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屋租金及租赁押金。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承租方确定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 |
标的交割 | 由出租方交割。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公告期: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9日17:00。 3.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屋租金及租赁押金,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4.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出租人及有关部门咨询。意向承租人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房屋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5.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如承租人不能按本次租赁规(约)定使用房屋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6.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7.承租人装修和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对房屋造成损害,且装修装饰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要求,所有装修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满后,若原承租人不再取得承租权不再续租,原承租人在不破坏房屋主体装修的前提下,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5天内对可移动的设备及物品自行搬运,逾期不进行搬离的,归出租人所有。 8.租赁标的房屋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承租人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其它费用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 9.租赁期间内,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人需要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机自身安全的活动,并且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造成人身伤亡。如果承租人利用此房,进行不正当经营或者违法活动,出租方有权无条件的立刻收回房屋,如果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0.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租赁合同》等待签文件。 |
交易 | 交易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意向承租方请务必在提交《租赁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10-8 09:00:00 至 2023-10-19 17:00:00 | |||
报名手续 |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50000.00元,截至时间2023-10-19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 -- | ||
服务费 | 按照《租赁须知》《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李经理 |
咨询电话 | 199****6667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9:0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市****集团****扶贫办)4楼 | |
其 他 | 网 址:www.****.cn 微信号:GSCQ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