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包项目******示范区项目设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发包人为****。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示范区项目设计进行发包。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县吕良镇 ;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吕良镇,总用地面积约1000亩,总投资约12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850****基地、入口大门、龙虾雕塑、其他科普展示体验节点、标识系统、稻虾展览馆、智慧平台系统、分拣中心等配套建筑,以及其他相关基础建设(详见设计任务书);
4.发包范围: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施工图设计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
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6.合同估算价:42万元;
7.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
8.付款方式:提供最终设计文件后支付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半年后付清剩余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拟选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要求:具备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四)投标人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之一:
1.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发包公正性;
3.与本发包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发包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发包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发包项目的发包代理机构;
7.与本发包项目的代建人或发包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发包项目的代建人或发包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7.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提供下列之一: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特别说明:
1.以上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发包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
3.投标人应按发包文件的要求,编制一式贰份的投标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三、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发包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限额以下,详细评审标准详见发包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五、发包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报名领取;
2.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每标段,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3.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21日
4.报名地点:**县园林南路288****中心3楼北中庭业务一部;
5.报名资料:报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咨询电话:****6001、189****7386,联系人:陆工。
6.代理费用:此项目的发包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收费标准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发包代理人一次性缴纳发包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下午3时00分00秒;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县园林南路288****中心3楼开标三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4.如投标人未到现场参与开标,则无法对开标现场提出异议,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
1.发包人联系方式
(1)发包人:****;
(2)地址:**县船塘路;
(3)联系人:陆工;
(4)电话:158****4055。
2.发包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发包代理机构:****;
(2)地址:**县园林南路288****中心3楼北中庭业务一部;
(3)联系人:陆工;
(4)电话:****6001、189****7386;
(5)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