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1日沈阳海普瑞真空科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审批情况的公示
沈****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1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0月11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项目)。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及建设单位的承诺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24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可以向我局提出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6638 邮编:110300
联系地址:****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技改项目 | **省**市**市**胡台****十街16-3号 | ****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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