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赵王河(华山北片区段)综合整治边坡景观绿化提升工程(一期)1标段资格预审结果
**市赵王河(华山北片区段)综合整治边坡景观绿化提升工程(一期)1标段资格预审结果
公共**交易编号:2023LLQC01Z****001 发布日期:2023-10-11
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市赵王河(华山北片区段)综合整治边坡景观绿化提升工程(一期) 1标段 | ||||||||||||||||||||||||
**市赵王河(华山北片区段)综合整治边坡景观绿化提升工程(一期)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同时须出具项目负责人无扬尘治理不良记录自查承诺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1日止(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9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申请人自2020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1日止(3年)社会****公司公章);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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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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