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应答人(略),提供有效的营(略)。应答人如为企业,要求企业登记状态为在营或开业或存续等正常状态,不允许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核)。
2.2应答人承诺开(略)。
2.3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且应答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登陆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2.4应答人应具有面向社会(个人或企事业单位)公开的自有电子**,并应具备商品目录及价格查询、下订单、结算和支付等功能,可实现网上交易(提供自有电子(略))。
2.5项目经验:须提供至少2份(略)应答截止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签订日期为准)实物类电商化采购相关业绩,要求单个业绩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注1:所有业绩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及发票查询信息明细表。
合同签字盖章认定条件:合同签字盖章页须具有双方的公章或合同章;
合同签订日期认定条件:若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略),体现单方日(略),未体现签订日期的不予认可。
发票信息认定条件:根据应答人提供的发票查询信息明细表进行核查,以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系统查验结果为准,且为(略)。发票(略)关键信息一致,则该发票有效,如查验结果(略),则该发票无效。
注2:业绩金额要求:以有效发(略)发票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计取业绩金额。
2.6供应商应具有配送到全国的仓储物流及配送服务能力,须提供承诺。
2.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核)。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略)。
本项目不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