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监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注:本项目不接受有处于锁定三次的总监理工程师(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拟投入监理机构其他人员不少于6人(不含总监理工程师),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名(含房屋建筑工程及机电工程专业),需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不少于3名(具备相关的监理员证书)。 7、其他要求: 以上各项资质所要求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质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不得兼任。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及提供投标人近3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