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顺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回收拆解机动车项目的比选公告
****(以下简称“顺达公司”),根据工作要求,面向****公司37台29座班线客运车辆回收拆解项目机构,我单位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第三方编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顺达公司37台29座班线客运车辆回收拆解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 325-2013)《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环境保护令2012年第12号)《关于对全区道路旅客运输行业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藏交运管字〔2023〕81号)文件,顺达公司37台29座班线客车符合报废标准,需对该批车辆进行报废拆解处理。 项目时限:2个月内完成注销手续。 二、参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 (二)具有机动车回收报废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明(参选人应保证相关资质在资格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如发现参选人在资格有效期内存在资质失效或不满足国家关于车辆报废回收经营企业要求的,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三)具有从事车辆回收拆解工作的经验(至少提供2021至2022年不少于一份的报废车辆回收**协议); (四)具有5万平方米以上(含5万平方米)拆解场地(提供自有产权登记或租赁证明材料);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制度; (六)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 (七)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比选人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比选人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参与机构需提交的材料 (一)机构的书面申请; (二)机构的基本情况; (三)机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有委托人的,需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四)提供服务的工作方案及收费标准(报价单)。 上述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密封盖章,并于2023年10月18日18:00之前,送到****。(地址:**市柳梧新区**路1号) 四、组织评选时间 暂定于2023年10月27****公司会议室进行比选,顺****小组,负责对提交申请的机构基本情况、服务方案、收费标准等综合情况进行比选,最终确定一家机构,****公司相关会议确定后,作为本次比选最终结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边巴 联系电话:135****4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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