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城**区军民融合产业园市政道路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监理
补遗01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调整:
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1 |
分值构成 | 监理大纲:40.00分 资质业绩管理机构:40.00分 投标报价:20.00分(20-40分) | |||||||
2.2.1 (1) | 监理大纲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监理程序和工作流程 | 6.0分 | 监理目标、范围、任务是否明确,监理程序和 监理工作流程设计是否详细、合理,是否满足 招标项目所需,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监理措施是否得力,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是 否具有积极意义,优4.1-6、良2.1-4、差0.5-2,不提供得0分。 | |||||||
质量控制措施 | 6.0分 | 质量控制有总目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对各 分解目标提出相应的控制点,并提出相应的措 施,关键部位考虑周到细致。质量控制的基本 程序(包括质量的处理程序)及预控措施切实可 行。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惩制度,优4.1-6、良2.1-4、差0.5-2,不提供得0分 | |||||||
进度控制措施 | 6.0分 | 说明进度控制的原则、任务和工作制度,对总 进度目标的分解合理,能体现预控水**全面 控制水平;预控方法及手段明确,有进度控制 要点,能根据工程和当地施工水平、气候等特 点,提出合理施工进度计划,优4.1-6、良2.1-4、差0.5-2,不提供得0分。 | |||||||
成本控制措施 | 6.0分 | 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提出造价控制的 措施,造价控制的原则、任务及制度合理,要 有工程计量、计价的控制方法和内容;工程款 支付、结算、索赔等预控措施合理;措施得 力,能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合同措施确保实 现投资控制目标,能针对项目特点,对资金运 用提出合理化建议,优4.1-6、良2.1-4、差0.5-2,不提供得0分。 | |||||||
组织协调措施 | 5.0分 | 对组织协调措施是否明确可行,****监理部的技术保障、支持程度、处理突发情况的及时性,对项目整体情况了解的全面性,本地化服务质量保证情况等进行评分,优3.6-5、良2.1-3.5、差0.5-2,不提供得0分 |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 6.0分 | 对安全控制的方法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 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有针对性,能满足招标 文件提出的目标要求,有切实可行的安全管 理、文明施工的监理措施,有完善的文明监 理、现场监理制度,优4.1-6、良2.1-4、差0.5-2,不提供得0分。 | |||||||
合同和信息管理 | 5.0分 | 内容齐全,能根据合同具体条款,公正调解合 同纠纷,公正处理合同索赔,根据工程特点制 定了索赔与反索赔具体措施;有减少工程延期 发生的预控措施,对工程延期的管理办法切实 可行;根据工程实际,列举信息管理的内容,优3.6-5、良2.1-3.5、差0.5-2,不提供得0分。 | |||||||
2.2.1 (2) | 资信业绩管理机构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企业资质等级 | 10.0分 | 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资质等 级要求的得6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得10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
企业业绩 | 6.0分 | 已完成监理类似业绩个数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得4分,在此基础上增加一个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类似业绩加2分。(以竣工报告(完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本项最高得6分。 | |||||||
项目总监任职资格与业绩 | 6.0分 | 总监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 | |||||||
现场监理人员 | 18.0 分 | 1、市政专监:配备一名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得5分,增加一名加5分;最高得10分。 2.安全专监:配备一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得5分;最高得5分。 3、监理员:具有**省监理人员培训证书资格一名得3分;最高得3分。 注:配备的项目班子人员需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不能重复计分;省外企业拟派项目班子成员需为入川登记人员,否则投标将视为无效,所有投标人员的注册专业须在本公告发表之前取得。 | |||||||
2.2.1 (3) | 投标报价 | 采用下列方式: √B方式:采用有效报价中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α,α为有效的最低投标价; 投标人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相等的为满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除投标报价总分值的2%,扣完为止。 | |||||||
2.2.4(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不少于0.5)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不少于1分),每低1%扣/(不少于0.5)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
修改为: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第四章合同中5.2监理服务费:本工程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最终监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并结合《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要求,根据项目概况,同时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服务期间的未来风险,按照投标函所填报的固定费率:以最终结算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标费率( %),计取监理服务费。
修改为:5.2监理服务费:本工程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最终监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并结合《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要求,计取监理服务费。
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