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于2023年9月22日就曹三国际灯配城安保服务(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曹三国际灯配城安保服务
三、预算金额:****614.02元(上限价为预算金额下浮5%,即****614.02元*(1-5%)=****683.32元,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403MA56C9F4XX
法定代表人:叶盛扬
地址:**市**区**行政区公园南路侧金鹏大厦****酒店一楼105号
六、中标标的名称:曹三国际灯配城安保服务
七、评审日期:2023年10月13日
开标地点:****政府第二办公区5号楼204室
评审地点:****政府第二办公区5号楼207室
八、评审意见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排名 |
1 | **联科****公司 | ****000.00 | 4 |
2 | 中****公司 | ****700.00 | 2 |
3 | ******公司 | ****000.00 | 6 |
4 | ******公司 | ****000.00 | 5 |
5 | ******公司 | ****366.48 | 7 |
6 | **** | ****886.80 | 1 |
7 | ****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 | 3 |
8 | ******公司 | ****000.00 | / |
备注:******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4页“六、投标人资格条件”第1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需提供原件核对。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的要求提供原件核对,不符合招标文件第25页初步审查表中的“5.投标人符合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的要求,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九、联系事项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苏小姐
电话:0760-****2038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黄先生、何小姐
邮箱:****@qq.com
电话:0760-****9693
传真:0760-****7733
****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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