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试验场建设项目—联试试验楼等各单体工程)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4日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4日
2、原公告内容: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电子试验场建设项目—联试试验楼等各单体工程(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4776.99m2(3)工程建设地点:**市灵**慈峪镇杨家园村、董家庄村、青同镇**同村(招标人指定地点)。(4)计划工期: 335 日历天。(5)工程质量:合格。
更正为: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电子试验场建设项目—联试试验楼等各单体工程(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4776.99m2(3)工程建设地点:**市灵**慈峪镇杨家园村、董家庄村、青同镇**同村(招标人指定地点)。(4)计划工期: 335 日历天。(5)工程质量:合格。(6)本项目采用暗标。
3、 原公告内容:_ 5.1请申请人于2023年10月14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20日24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更正为:5.1请申请人于2023年10月14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20日24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及**公共**交易网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 原公告内容:_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9时00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更正为: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9时00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公共**交易网递交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 原公告内容:_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更正为: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网、****交易中心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电子试验场建设项目—联试试验楼等各单体工程资格预审 | ****电子试验场建设项目—联试试验楼等各单体工程资格预审.jzb | ****试验场建设项目施工--资格预审文件(终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