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商标使用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10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县区域内各类经营主体商标使用行为及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三、抽查比例
对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的企业按照A类1%,B类2%,C类2%,D类3%抽取。
四、抽查内容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可以由知识产权股和被检查对****管所协助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检查采取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书写现场检查笔录,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
2.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及“双随机”检查通知;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管所做后续处理工作,涉嫌犯罪的,要****机关。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最晚迟于11月10日),将各项检查结果录入**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抽查计划完成率和抽查结果公示率均须达到100%。抽查结果依法属于不公示内容的,应当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纳入不公示信息。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抓好落实,严格按照《****管理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洁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三)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认真发现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