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相关法律有关规定,现就**南**新区杨家埠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水利配套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竞标人前来竞标:
一.项目编号:****
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工期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1 | **泵房等 | 1项 | 40日历天 | 408250元 |
注 | 磋商报价超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在中标后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获取。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在线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请发送邮箱后再次致电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于当日17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报名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3.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汇入招****银行账户中并在“用途”一栏注明项目编号
****。必须确保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账户上,否则其报名将被视为无效。
账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公司南园支行
银行账号:800********0155
六、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箱。
(4)供应商需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14:00前
八.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市**区**路1155号中新商务大厦1402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九.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7日14:00
十.磋商地址:****(**市**区**路1155号中新商务大厦1402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
3.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网址:**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
十二.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6****4441
地 址:**市**区**路1155号中新商务大厦1402室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沈主任 联系电话:151****1322
地址:****
3.质疑函接收人:赵女士 传真:0572-****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