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军休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113********9907737/202310-00009 | 信息分类:审批结果 | |
**** | 生成日期:2023-10-18 | |
合发改投资,2023,926 | 有效性:有效 | |
2023-10-18 | 废止时间:暂无 |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军休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失效时间:暂无 | |
****>投资处 | 政策咨询电话:****8407 | |
发布时间: 2023-10-18 15:06
**市军休四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核**军休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函》(合军四所〔2023〕13号)及附件材料收悉。我委委托****对**省****总院****公司编制的《**军休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军休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代码:****。
二、本项目位于**区淠河路83号(现有市军休四所内),本次拆除现状军休综合楼后原址**一栋地上6层、地下2层的军休综合服务楼。**建筑面积约833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2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04.9平方米,主要设置军休服务用房、老年活动用房及管理用房等。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装饰装修、绿化、智能化、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等。
三、进一步优化建筑总平面、基础结构、室外工程和地下车室出入口方案设计;根据相关规范规定,完善建筑消防、给排水、电气、暖通、绿建、节能和无障碍设计。
四、结合区域整体规划,做好与周边路网、雨污水管网等工程的衔接。
五、经审查,项目概算投资6528.87万元。
六、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严格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完善施工图设计,结合场地条件及工期要求优化施工方案,合理控制工程投资;****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工程招投标和监理工作,按规定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抓紧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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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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