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红旗区文化桥三角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 目 | **市**区文化桥三角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建设单位 | **** |
编制单位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监测单位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说 明 | 根 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办水保【2019】172号)第 二章第八条之规定"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及时在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公众知悉的网站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 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给予处理或者回应。现将**市**区文化桥三角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成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期自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0月23日 联系人:石经理 电话:155****1456 |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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