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 本项目要求能够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或同类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如果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只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a****机关官网查询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和查询地址;
b****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出具《经营状况承诺书》。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出具《经营状况承诺书》。
2.5 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
出具《保密承诺书》。
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7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投标主体与软著主体一致,证书中须包含“应用交付”或“负载均衡”字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