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等维修及工装等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统一信息编码:****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基本信息:
公告类别 | 询价公告 | 招标/中标/更正/其他,从中选择1项。资格预审,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询价等公告暂作为招标公告类别。 |
密 级 | 公 开 | 机密/秘密/公开,从中选择1项。 |
有效截止时间 | 2023-10-31 | 指企事业单位参与截止时间。对于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询价等招标公告,有效截止时间指领取标书截止时间;中标公告有效截止时间指公示截止时间;更正公告、其他公告的有效截止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格式:2020-01-01 |
项目预算 | 13万元 | 指该项目的预算金额,单位为“万元” |
一、项目名称:叉车等维修及工装等采购
二、项目预算:13万元
三、采购人:****
四、项目概要:
1.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以下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叉车等维修及工装等采购技术任务书》相关标准及要求,完成叉车等维修及工装等采购,主要内容详见《叉车等维修及工装等采购技术任务书》。
2. 界面划分:
乙方按照任务书要求完成叉车等维修及工装等采购内容。(以任务书要求为准)。
3. 项目交付时间及付款方式:
任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付款进度安排如下:
完成所有采购内容交付验收,项目通过合同验收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交货地点:****(委托方指定地点)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为非外籍人士
六、供应商需要提供的资质材料及要求:
1.供应商在有效截止时间前需联系采购人并提供以下材料(资质文件):
1)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须附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5) 无外资背景(含港澳台)的企(事)业单位的声明(须附股**名称、持股比例)。
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含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银行汇款凭证或机构出具的已缴纳证明等)。
7)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未发生产品质量导致的重**全事故的声明
8) 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夫妻,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含相互持股30%以上或者股东完全相同的情况)、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情况的声明。
9) 财务状况证明文件,须提供近3年中任意一年(2020年-2022年三年中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或经上级****事业单位或团体)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
10) 所有资质资料及报价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 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需在限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1) 报价单,按照本公告以及技术任务书要求,报出各项价格(须包含选用的品牌及型号)及总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包含全部费用,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2) 报价限定时间内,只需要提供电子邮箱报价单即可,电子邮箱报价单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
3) 报价税率:须按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策规定执行
4) 报价利润:不高于成本价的5%。
七、报名、报价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方式: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将资质文件发送至邮箱****@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叉车等维修及工装等采购-单位名称”(需在邮箱中备注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2. 报价时间:2023年10月31日09:00-10:00(**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出最低价格(不得更改,若有更改,默认第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3. 递交报价方式:书面形式,以电子邮箱形式报价(邮箱****@163.com),请在发送报价单后,将报价文件原件(包含资质文件的全套资料)送至我单位(邮寄地址:**省**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八、评审方式
1. 通过式评审,最低价中选:在满足指标参数、相关要求、交付要求、质保要求、资质要求的前体下,总价较低者优先推荐为候选供应商。
2. 无效报价及询价失败的判定条件:
1)不满足询价单数质量要求的;
2)交货周期无法满足要求的;
3)报价明显低于项目成本价的(单项或总价);
4)报价时间超过询价单约定时间范围的。
5)若供应商最终报价低于其它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平均值的80%,应出具报价合理性的说明,****小组认定是否低于成本。若多数评委认定最终报价或者重要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小组会有权视其为低价恶意竞争,否决其报价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77****0919
传真:0816-****534
十、其他
附件:《叉车等维修及工装等采购技术任务书》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