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
一、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现严重违法行为,当前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政府和军队列入重大、严重失信名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6.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需求对接方式
有意向的单位请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封面格式自拟,应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按顺序扫描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文档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命名,并于2023年11月21日17:00时前发送至****@ah-inter.com邮箱,邮箱需留言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1.投标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附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的承诺书;
4.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现严重违法行为,当前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政府和军队列入重大、严重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的承诺书及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芸娜、刘帅、臧绍廷
电 话:186****8260(赵)、186****5787(刘)、135****7733(臧)
座 机:0532-****0327
邮 箱:****@ah-inter.com
采购人:****
联系人:白先生166****9366(技术问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