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路87号院整修项目设计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略)委托(略)作为比选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比选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概况(略)
1.1项目名称:(略)
1.2服务内容:本项目的设计工作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图纸会审、交底、设计变更及各阶段验收等技术问题的处理)等所有设计工作,并协调预算编制、配合甲方(略)
1.3资金来源:(略)
1.4最高限价:(略)
1.5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略)
1.6设计周期:自合同签(略),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2.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满足(略)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比选申请人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比选申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略)证明文件);
2.3、本项(略):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持以下全部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至(略)购买比选文件。
所持资料:A比选邀请函;B企业营业执照副本;C.资质证书副本;D.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E.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2 比选文件每套(略),售后不退。
4. 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4.1 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午09时30分,地点为**市新华区民族路73号金指数国际商务广场B座2206B。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5.本公告发布媒体
比选公告在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概不负责。
6. 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新华区民族路73号金指数国际商务广场B座2206B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