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2023-10-31
项目名称 【金鹏印务】5台机器设备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0-25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0-3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2)个周期。 标的
概况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评估价/价格(元) 1 博斯特模切机(JPM-07) SP102-SE 1 台 196200.00 2 博所特模切机(JPW-08) SP102-SEⅡ 1 台 196200.00 3 停回转丝网印制机(JPY-02S) WPT1020 1 台 47040.00 4 停回转丝网印刷机(JPY-03S) WPT1020 1 台 76440.00 5 丰田抱车(湘J00007) - 1 台 20100.00 合计 535980.00 存放地 ****厂房 标的现状 转让标的物以实物为准,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535980.00 评估基准日 2023-07-31 评估机构 ******公司 转让底价(元) 535980.00(含税)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87****9387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以下简称“**联交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转让方决策文件 ****董事会关于第十届第六次会议相关报告及议案的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公告,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联交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资产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转让资产存放在****。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标的交割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联交所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8、本次资产转让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如遇国家税务政策变化需要调整增值税税率时,按调整后税率开票。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按如下要求进行资产交接:
1、受让方需自行前往办理资产交付或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交通、差旅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3、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4、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交易
指南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标的展示地点:****厂房
展示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胡先生 187****9387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10-25 09:00:00 至 2023-10-31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请点击下载).pdf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3-10-3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及支付交易价款等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3-10-25 09:00:00-2023-11-01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咨询联系人 朱先生 189****8800 王女士 132****5395 看货电话 胡先生 187****9387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市**中路三段569号**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送达地址 **市**中路三段569号**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其 他 转让标的物以实物为准,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联交所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8、本次资产转让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如遇国家税务政策变化需要调整增值税税率时,按调整后税率开票。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按如下要求进行资产交接: 1、受让方需自行前往办理资产交付或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交通、差旅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3、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4、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