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农村集体资产**成交确认书
龙农成交确字(2023)第031号
出让人:**** ****联合社
组织人:****
竞得人:****
根据《****政府关于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府[2018]15号)规定,竞得人于2023年10月24日在**镇****交易中心,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竟得出让人的**镇陂尾村品牌调解室建设项目,现签订确认书如下:
一、成交标的物:**镇陂尾村品牌调解室建设项目;占地面积90平方米,建筑面积90平方米;交易底价:¥82844.11元,竞得价:¥82038.19元(含税);
二、签约时间和付款方式:2023年10月31日,总承包款工程款用转账,项目开工后付工程总价的30%;项目施工完成至80%付至工程总价的60%;项目验收后付至工程总价的80%,项目竣工结算后付至结算额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支付;
三、标的物交付:现场交付;
四、本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起诉;
龙农成交确字(2023)第031号
五、本成交确认书经组织人、出让人、竞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其它事项;
七、本《成交确认书》一式叁份,组织人壹份、出让人壹份,竞得人壹份。
出让人(签章): 竞得人(签章): 组织人(签章):
刘春喜 刘新群 李晓东
刘锦勇
2023年10月24日
交易见证表
交易资产** 名称 | **镇陂尾村品牌调解室建设项目 | 交易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 下午3时至4时 | |||||||
交易地点 | **镇****交易中心 | |||||||||
一、竞投租赁资产**基本情况 1、资产**的基本情况:占地面积90平方米,建筑面积90平方米; 交易底价:¥82844.11元; 2、竞投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 3、竞投规则:采用递交标书后现场开标的形式进行竞标,在符合建设标准情况下,按照价低者得方式成交,确定最终竞得人。 | ||||||||||
竞投租赁情况及结果 | ||||||||||
序号 | 竞投人(单位) | 是否符合资格 | 报价(元) | |||||||
1 | ****公司 (张学永) | 是 | 82700.42 | |||||||
2 | ****集团有限公司 (丘天云) | 是 | 82812.63 | |||||||
3 | **市顺大****公司 (刘华飞) | 是 | 82485.29 | |||||||
4 | **** (刘新群) | 是 | 82038.19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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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得人(单位) | **** (刘新群) | 报价 | 82038.19元 | |||||||
见证签名 | ||||||||||
两委干部 | 集体经济组织代表 | 村(居)监会代表 | 镇纪委 | |||||||
刘春喜 | 刘春喜 | 刘茂林 | 蔡俊鑫 | |||||||
刘锦勇 | 刘国强 | 刘英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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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万顺 | 蔡子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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