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1号,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以下简称“本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需分类合并披露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本季度各类关联交易总量及明细表
根据《办法》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办法》第五十三条以外的关联交易应当按交易类型每季度进行一次分类合并披露。根据该要求,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除重**联交易、统一交易协议及银保监会要求报告的其他交易之外的,需分类合并披露的关联交易包括资金类、服务类和其他类型,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交易时间 | 交易对象 | 关联关系说明 | 关联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 | |
类型 | 交易概述 | |||||
1 |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 ****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5%以上股权的法人 | 服务类 | 本公司向****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 39.46 |
2 |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 **北部湾****公司 | ****公司5%以上股权的法人的控股股东控制的法人 | 服务类 | 本公司向关联方支付办公水费 | 0.78 |
3 |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 ****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5%以上股权的法人的控股股东控制的法人 | 服务类 | 本公司向关联方支付办公场所停车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 18.67 |
4 |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 ****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5%以上股权的法人 | 资金类 | 本公司向****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融资项目2022和2023年度担保费。 | 10.2 |
5 |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 ****银行****公司 | ****公司5%以上股权的法人的控股股东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 | 资金类 | 本公司向****银行****公司支付2023年三季度借款利息。 | 693 |
6 |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 ****银行****公司 | ****公司5%以上股权的法人的控股股东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 | 资金类 | ****银行****公司支付2023年三季度活期存款利息。 | 0.78 |
7 |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 **中小****公司 | ****公司5%以上股权的法人控制的法人 | 其他类 | 关联方**中小****公司****公司的担保代偿款。 | 253.63 |
合计:1,016.52 |
二、本年度各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单位:万元
类型 | 1季度 | 2季度 | 3季度 | 年度累计 |
资产类 | 0.00 | 0.00 | 0.00 | 0.00 |
资金类 | 690.5 | 5,139.14 | 703.98 | 6,533.62 |
服务类 | 64.74 | 51.4 | 58.91 | 175.05 |
其他类 | 520.52 | 200.25 | 253.63 | 974.4 |
合计 | 1,275.75 | 5,390.79 | 1,016.52 | 7,683.06 |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