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足迹、声纹采集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与宝月路**君泊小区15
幢404室
成交金额:43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足迹、声纹采集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科大讯飞、创恒 规格型号: 科大讯飞:声纹采集终端设备ZD-403V2.0、 创恒:足迹采集终端设备FMC500 IV 。 数量:一批共(18套)(声纹采集终端设备ZD-403V2.0 )9套:(足迹采集终端设备FMC500 IV)9套 。 单价: 一批(18套) 共计:432000.00元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喻娟娟 、谢义 、张虹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执行招标文件约定;收费金额70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10 月26日至2023年10月27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世纪城琼林苑,联系电话:191****778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
地 址: **汴河大道与赤山路交汇处路东
联系方式: 139****8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
地 址:**市**区**世纪城琼林苑联系方式:191****778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 话:191****778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公示材料
4.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