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天津市公安局警用数字集群系统维保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信息中心******局警用数字集群系统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6日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信息中心) 项目名称:******局警用数字集群系统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局警用数字集群系统一期、二期、全运会补点基站****控制中心、PDT数字集群基站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运维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16.7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局警用数字集群系统于2015年开始建设,经过两期建设及全运会补点建设后,截止目前共建设地面基站73座,在网注册终端4万余部,******局无线通信指挥不可或缺的通信手段,该项目于2022年10月24日与****签订维保合同,维保服务为1年,至2023年10月23日为止。由于******局日常警务活动、应急处突及重大警卫安保任务期间无线通信指挥调度工作,拟继续采购维保服务1年(2023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3日) 原有供应商**********局警用数字集群系统投入使用了8年以上,该系统在使用期间多次为我局重大警卫安保及应急处突任务提供了可靠、稳定的无线通信保障工作,由于原有供应商**********局警用数字集****公司研发的专有专利技术,属于公司内部机密,无法公开。****公司无法承担我局现有350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维保工作,****公司需整体重**设一套350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从经济角度上需重新投资且建设周期较长,且建设期间难以满足我局现有无线通信指挥调度需求。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为保证系统的延续性、稳定性、安全性避免风险出现,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民泰路8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党警官 联系地址:**市**区新科道2号 联系电话:022-****400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区**道4****财政局) 联系电话:022-****3740转281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信息中心) 2023年10月26日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