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 黄厝西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1、 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年11月3日10时15分00秒。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2、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条款中的“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比例按厦财建【2013】117号《**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执行,支付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比例按厦财建【2013】117号《**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执行,支付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0%作为工程预付款。”。 3、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序号20“****泵站”参考品牌“格兰富、海斯特、法乔拉蒂、凯士比、威乐”修改为“**连成、**凯泉、南方泵业”,其余内容不变。 4、 本工程施工图纸有变更,为便于投标人查阅,招标人统一重新发布,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以本次答疑纪要附件一发布的电子图纸(日期:2023年10月26日)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其他文件”的“其他”栏目中下载。 5、 因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已做调整,之前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以本次答疑纪要附件二所发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时间:2023年10月26日)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 6、 本次答疑纪要附件明细: 附件一:电子图纸(日期:2023年10月26日) 附件二:工程量清单(编制时间:2023年10月26日)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项目法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3年10月26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3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