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社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宋庆龄华西妇女儿童医院项目遗留建筑拟拆除部分废旧材料转让
**高新区社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宋庆龄华西妇女儿童医院项目遗留建筑拟拆除部分废旧材料转让
GR2023SC(略)-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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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
**高新区社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略).5元 人民币 |
10 |
(略) |
网络竞价 |
一、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到西南联交所查询。 二、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处置标的为宋庆龄华西妇女儿童医院项目遗留建筑拟拆除部分废旧材料。**高新区管委员会为该项目最终产权持有单位,**高新区社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该项目资产暂持主体,负责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处置原有地上遗留建筑。 2.拟处置遗留建筑处于拆除阶段,拆除单位为**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拆除采用静力切割方式,小范围不具备静力切割条件的采用机械破除。在拆除综合楼地上和地下部分结构时,为保护综合楼的其他未拆除部分结构不受损坏,拆除部分进行切割后为钢筋混凝土块,该部分需由受让方自行负责相关转运和在项目场地外进行分拣事宜。受让方需认可该拆除单位与拆除成果。 3.转让方已对标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对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报名前,意向受让方需自行或聘请专家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以转让方提供遗留建筑项目平面图纸和拆除图纸为参考评估,可以现场选择两处建筑已拆除部分进行开口,检测或评估钢筋等材料含量,且在受让方现场查勘过程保留录像记录。评估参考资料为遗留建筑平面图纸和拆除图纸,不排除图纸与实际施工不完全相符的情况,以及评估结果可能与现场拆除结果不符的内容,因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转让方不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的数量、材质、规格、完整性及功能性等现状作任何保证,意向受让方到现场实地查看标的物的数量、材质、规格、完整性及功能性等现状,确认无误后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意向受让方需凭双方盖章确认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在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看货联系人:张旭,联系电话:(略)),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5.本项目拟处置遗留建筑于2023年8月20日开始结构拆除,已部分拆除完成并集中堆放于红线内,现场具备开始接收转运条件,地上建筑部分计划于2023年11月5日前完成大面拆除,地下室部分预估于2024年2月底完成拆除,废旧材料需按照转让方指令进行交付和转运。 标的物废旧材料交付和转运时限为2024年3月15日,其中地上建筑部分废旧材料需受让方于2023年为11月10日前全部转运至项目红线外,如转让方提前或滞后完成拆除,地上建筑部分废旧材料需受让方于拆除完成后一周内完成转运。每批废旧材料交付和转运的规模与时间可与受让方协商确定,但需满足转让方工期要求。 6.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支付人民币35万元履约保证金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同时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交易价款。缴清履约保证金及所有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前往标的现场交付和转运首批标的。现场清理工作以及物资搬离、运输、装卸、拆除等转移标的物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物资搬离、运输、装卸、拆除等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同时物资搬离、运输、装卸、拆除等需满足转让方进出场、安全管理等相关要求。受让方完成现场实物清运工作后并经转让方确认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7.相关税费承担 标的交易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8.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转让方和受让方应付的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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