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垃圾箱房标准化改造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体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
3、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4、投标人在**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垃圾箱房标准化改造
2、项目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次采购内容为罗店镇三个小区(宫园巧筑、慧苑、宝欣苑七村)的垃圾箱房标准化改造,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4、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
5、交货期限:30天(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采购范围内软件实施及硬件设备部署工作)
36、项目预算金额:300000元(国库资金:30000元;自筹资金:0元)
7、采****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3日,上午9:00 - 11:00,下午13:00 - 16:00到**市**区**路828号8楼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
携带资料:①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页面的截图(公告发布之日起),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上午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上午10:00:00(磋商时间暂定,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区**路828号8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市**区**路828号8楼会议室。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响应文件1正2副(纸质文件)并密封;且盖章电子版投标文件(拷入电子光盘或U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市**区**湖路633号 | 地 址: | **市**区**路828号8楼 |
邮 编: | 201908 | 邮 编: | 200940 |
联 系 人: | 杨明 | 联 系 人: | 董佳智 |
电 话: | 150****0871 | 电 话: | 182****8520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