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 ****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的计划
为切实增加我区社会救助服务有效供给,解决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薄弱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务服务效能提升。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云民社救〔2018〕4号)《****民政厅 ****财政厅关****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云民社救〔2019〕1号)文件相关要求,****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结合我区实际,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按照政府主导、市场选择、质量为本、便民**、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把****分社会****政府履行职能所需的服务类事项,交由具备资质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充实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力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社会救助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请中介机构协助完成该项工作,编制服务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三、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目录代码:C****0500
名 称:社会救助服务
五、预算资金
经费预算控制****200元(人民币壹佰捌拾陆万柒仟贰佰元整)以内,所需经费从“省、市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专项经费”中安排。实际经费以最终中标价为准。
六、购买内容
****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购买事务性工作和服务性工作,包括的服务:社会救助对象认定、主动发现、政策宣传、救助对象照料护理、送医陪护、心理疏导、**链接。
七、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八)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标。
八、购买方式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200万元,拟委托第三方机构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购买。
九、数量质量等目标要求
1.服务年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目标要求:符合国家、省、市行业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十、公示期
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7日。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及电话:****,0871-****0247。
地址:**省**市**区**路327****机关第二办公楼B座4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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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