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2023年10月19日作出(2023)苏0904破申52号民事决定书,决定对****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置业”或者“债务人”)启动预重整程序,并于2023年10月19日指定**瀛元律师事务担任****公司预重整案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实现前海置业资产价值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现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发布本预招募公告如下:
1. 项目条件
****公司开发的“****”项目,该项目位于**省**市通港路(原疏港路)北侧,明星装饰**侧,“****"项目规划开发四幢楼房,共计180套房产,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地下车库、小区绿化等基础配套设施。现四幢楼房的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建设完毕,剩余的各类甩项工程及附属工程尚未建设完毕。现临时管理人已对****剩余工程项目施工进行了公开招标,为了能够充分监督施工主体合法、合规的完成项目建设,使****项目达到整体验收标准,临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公开招募、遴选****剩余工程项目监理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剩余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省**市通港路(原疏港路)北侧,明星装饰**侧。
2.3 建设规模:****4幢主楼和3层裙楼项目各项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具体以实际施工范围为准。
2.4 计划工期:约8个月,具体开工日期按照甲方通知为准。
2.5 监理范围:所有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调试、验收、保修等与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的监理。
2.6 监理职责:施工质量、安全、建设工期、施工造价控制等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监理。
2.7 质量标准:各项未完工工程合格。
3. 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含)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2日,16:30前(书面材料送达时间), 材料以邮寄方式递送,邮寄地址:**市**区西环路868号**868商务楼3楼318室,联系人:李律师,联系电话:173****9006。
报名资料需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监理许可证、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5. 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5.2获取方式:在线下载附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2日16:30前,请将书面报名材料一式五份报送或邮寄到报名地点(装订成册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律师,联系电话:173****9006
7. 选定机构的方式
7.1临时****小组,对参与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评价。根据监理单位资质、报价收费金额、破产案件经验等择优选择一家,****人民法院后确定选聘。如申报单位仅有一家且符合申报要求的,则直接作为中标单位。
7.2对于报名未入选的监理单位,临时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资料不再退还。
8. 机构选定及费用支付
8.1根据报名机构的项目业绩、报价、工作方案以及磋商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后,选择一家机构作为监理单位,及备选一家监理单位。
8.2 涉及本次审计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或其他相关成本费用均由审计机构自行承担;
8.3 ****公司现处于预重整阶段,无法确定是否能够顺利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亦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因此本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采用后付费的方式,即监理服务完成后并完成整体验收手续后, 在债务人重整计划开始执行或者破产财产分配时作为共益债务优先支付。
8.4如有遴选服务费,由中标单位缴纳。
****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1: 《****剩余工程项目未完工工程监理工作的要求》
附件2: 《投标文件格式》(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