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U盘的递交时间:投标人应在2023年11月21日9时00至10时00分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将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交易中心****中心(**市**县附城镇小路坡袁324国道南侧)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注:具体系统****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 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引,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991。 2、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 10 日 前,通过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4、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切关注**市公共**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投标文件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