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3年10月30日,****环境局**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钢西面丙烷气站搬迁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805
联系地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衡钢西面丙烷气站搬迁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大栗新村10号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鑫南风****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建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 ****在**省**市**区大栗新村10号实施衡钢西面丙烷气站搬迁工程项目,将衡钢丙烷气站整体从二炼钢西面搬迁至180 厂东面空地。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5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99.3平方米,新址仍属于****厂区范围内,无新增用地。项目设丙烷储罐区和丙烷灌瓶间,其中丙烷储罐区设2个63m3储罐,合计为126m3,1个12m3的残液罐,则储罐容积合计为138m3;丙烷灌瓶间用于丙烷分装。项目总投资3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1万元,占总投资额5.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治理措施分析: 废气主要来自槽车到储罐、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及紧急放空废气。产生的污染物丙烷(以非甲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扩散到大气中。加强车间通风,绿化后,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以及环境保护目标造成影响。 2.废水治理措施分析及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储罐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喷淋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处理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排放标准再回用杂用水,不外排,其中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严格项。 3.噪声治理措施分析及措施: 项目产生的噪声包括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厂房隔档、距离衰减等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治理措施分析及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与手套为危险废物,利用衡钢厂区现有危废间暂存,由****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残渣和残液至残液罐进行暂存后定期交由丙烷厂家回收后综合利用。 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合理,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注: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报告公开内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