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略)
(略)受泸州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酒城护卫武装守押分公司委托,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采购一批经营和业务保障专用车,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泸州市保安服务有限责(略))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59万元(包一:112.5万元;包二:24万元;包三:22.5万元),该金额含税,提供(略),税率13%。
四、采购数量:(略)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包1 | 电动运钞车 | 3辆 | 交车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改装、验收并交车。 |
包2 | 燃油运钞车 | 1辆 | 交车时间:合同签订(略)。 |
包3 | 电动巡防车 | 3辆 | 交车时间:(略) |
注: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需求。 |
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必须(略):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2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3个工作日)到 (略)(详细地址:(略)3楼31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略)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
(4)网络报名:以上报名资料提供盖章PDF扫描件发送至865310865@qq.com,联系电话:(略)。
(5)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略)
开户行:(略)
帐号:(略)
八、投标截止时间:(略)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7楼313室(略)。
十、开标时间:(略)
十一、开标地点:(略)7楼(略)。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人:泸州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酒城护卫武装守押分公司 | 代理机构:(略) |
联系人: (略) | 联系人: (略) |
传真: | 传真: |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20号2号楼-2至3层 | 地址: (略) |
联系电话: (略) | 联系电话: (略) |
邮编: | 邮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