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田湾河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项目名称)招采公告
1.1 招采条件
**县田湾河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名称)已具备招采条件,现对该□货物√服务项目实施公开招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采活动。
1.2招采方式
高效招标
2.招采内容和范围2.1本项目招采内容和范围包括:根据国家及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编制办法和批准文件及采购人对项目的要求,完成对**县田湾河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具体见招采文件第二章) ;
2.2服务地点位于**省**市**县;
2.3服务内容(具体见招采文件第二章招采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参与本项目招采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当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其中: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年或2022****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供应商为法人或组织的,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公司章程或财务制度(复印件盖鲜章)。
(3)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近3年(2020年10月20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一个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的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的结果)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它要求: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不良情形。包括: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采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其他禁止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 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采活动。
4.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含税): 31.5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伍仟元整)(见招采文件第二章招采详细需求)
5.招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从 2023年 11 月 1 日9:00时起至 2023 年 11 月 5 日17:00时止(**时间)
5.2 获取方式:**省**市雨**北环东路306号附1号楼2楼(详细地址)购买招采文件(此为招采文件唯一获取方式,参与资格不能转让),获取招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都需要加盖鲜章。
5.3咨询电话:供应商下载招采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与电话0835-****136联系咨询。
5.4获取招采文件费用:/。
6. 响应文件的递交6.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9 日 10 时 0 分(**时间)
6.2递交地址:指派专人送达至石****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县**中街321号)。
7.其它:本项目****人民政府网(http://www.****.cn)、**宇鸿建设****公司官网(http://www.****.com****政府采购网(http://www.****.cn/)上发布。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递交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招采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8. 联系方式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县新棉街道**村一组2号云鼎小区
邮 编:625400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835-****656
招标代理人:****
地 址:**省**市雨**北环东路306号附1号
邮 编:625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835-****219
2023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