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酉阳县2023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工程(二)****村委员会以渝农〔2023〕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和市级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李溪镇大池村、让坪村、鹅池村、思泉村、张家城村、**村、官坝村、**村、寨坝村;小河镇小岗村、茶园村、小河村、桃坡村;万木乡木坪村、万木村、黄连村、石桥村、桃子村、竹园村、柜木村;丁市镇丁市村、厂坝村、沙溪村、三溪口村、郑家村、**村;后坪乡王家村、椒梓村;龚滩镇杨柳村、杨柳村烟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及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万亩。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6311.49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工程施工、项目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 施工部分: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田块整治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验收、档案移交、质量保修以及配合办理新增耕地指标验收入库。
(2) 运营部分:负责中标范围内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的运营,制定运营方案,自主开展粮油产业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流转、公司加农户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项目区粮油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图所示的工作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共分为13个标段,具体标段如下:
标段12:丁市镇丁市村,合同估算金额约人民币716.23万元;
标段13:丁市镇厂坝村、沙溪村,合同估算金额约人民币367.48万元;
标段14:丁市镇三溪口村,合同估算金额约人民币680.97万元;
标段15:丁市镇郑家村、**村,合同估算金额约人民币413.62万元;
标段16:万木乡木坪村,合同估算金额约人民币1093.87万元;
标段17:万木乡万木村,合同估算金额约人民币715.38万元;
标段18:万木乡黄连村,合同估算金额约人民币334.91万元;
标段19:万木乡石桥村,合同估算金额约人民币499.82万元;
标段20:万木乡桃子村,合同估算金额约人民币619.91万元;
标段21:万木乡竹园村、柜木村,合同估算金额约人民币401.20万元;
标段22:后坪乡椒梓村,合同估算金额约人民币389.54万元;
标段23:后坪乡王家村,合同估算金额约人民币604.55万元;
标段24:龚滩镇杨柳村,合同估算金额约人民币804.57万元.
2.7 其他:酉阳县2023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工程(一)、(二)、(三)共分为25个标段,1家投标单位最多可参投25个标段中的3个标段(允许投标单位兼投兼中,但各投标单位参投2个及以上标段,必须提供不同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参投4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按标段序号顺序依次开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运营资质: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1家,运营单位1家);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由负责施工的单位牵头)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侯老师 | 联系人: | 陈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8030 | 联系电话: | (023)****2612、177****9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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