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海臻实业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 |
建设地点 | **市塘厦镇**布尾大道148-102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项目概况 | ****(以下简称“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00MA4W4NMK1R),位于**市塘厦镇**布尾大道148-102****中心坐标:(东经:114°6′19.511″,北纬:22°45′35.551″)。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1375m2,建筑面积1375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拟将吹膜工序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吹膜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放料、混料、碎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进入******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的地表水的水质影响不大;吹膜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11-01 |
联系人 | ****环境局塘厦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3968 |
通讯地址 | **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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