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生态环境局长武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咸环长批复〔2023〕10****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的批复(1).docx
时间:2023-11-01 09:05:00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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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县
公开日期: 有效
主题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3123
邮 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宜禄街****
邮 编:713600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咸环长批复〔2023〕10号 | 2023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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