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委托单位:********中心****采购部
发布时间:2023-11-01
截止时间:2023-11-14
便携式可见分光光度计等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便携式可见分光光度计等项目 (****)招标人为********中心****采购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便携式可见分光光度计等项目
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近三年在冶金、电力、石化相同产品供货业绩(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2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证明,以国家税****机关提供的有效证明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本次招标要求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资格预审方法预审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预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11月01日16时00分至2023年11月14日08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11月01日16时00分至2023年11月14日08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6.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6.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6.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https://www.、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地 址: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