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永泰县受灾学校基础设施修复项目的复函
索 引 号 | FZ(略)023-00067 | 文号 | 樟发改审批〔(略) |
发布机构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略) |
标题 | 关于同意建设**县受灾学校基础设施修复项目的复函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同意建设**县受灾学校基础设施修复项目的复函 |
关于同意建设**县受灾学校基础设施修复项目的复函
**县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县受灾学校基础设施修复项目的函》(樟教综〔2023〕6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修复完善学校基础设施,经审查,同意建设该项目,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受灾学校基础设施修复(项目代码:(略)-04-(略))。
二、项目单位:(略)
三、建设地点:(略)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对**一中、东门幼儿园等19所中(略)m3、运动场塑胶、硅PU面层29796m2、人工草铺设6320m2、围墙486米等。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2291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略)。
六、建设工期:(略)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建成后由于无用水、用电等能耗,建设单位申报年(略)。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定等级为低风险等级。清凉镇人民政府、大洋镇人民政府、盖洋乡人民政府等20个乡镇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略)
1、请你局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2、严格履行基建程序,(略)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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