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202(略)(改造提升)(项目名称) 施工二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项目名称)已由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农函〔(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 3286 万元省级财政资金 1054 万元,市级财政资金 62 万元,县级财政资金310 万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略),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略))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农函〔2023〕14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实施地点为下寺镇小剑村;东宝镇双西村;元山镇同桥村、白坝村、(略)
2.1.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广元市剑阁县 2023 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共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 3.1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土型调整 2000.0亩;土壤改良面积 1万亩;整治山坪塘 6座,维修及新建蓄水池10口,建设小型拦河坝 1座,新建及整治灌排渠道 (管道)33公里,建设田间道路 35 公里
2.1.3计划工期: (略)
2.1.4标段划分:(略)
一标段:元山镇,包括红旗社区、白坝村、同桥村、福泉村、粮丰村、金竹村。
二标段:(略)
(简要(略)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标段名称:剑阁县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施工二标段
2.2.2招(略):本项目(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施工图与工程量(略))
2.2.3合同计划工期:(略)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R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土地整理(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项目、利用亚行开发(略)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略)
3.3 各投标人均(略) 2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 月03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07日23 时59分(不少于5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略)cn)下载招标文件。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略)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略)cn)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略)(四 川省●广元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 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电 话:((略)
(略) / (略) /
地 址:(略)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略)(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
1栋1单元18层1、2号
邮 编: (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 (略) 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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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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