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各地实施好中药材产业项目,结合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实际,我县拟建设培育和建设中药材****基地、建设中****基地和建设中药****基地各一个作为**县2023年第二批中药材产业项目的实施主体,开展重点龙头企业优质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和****基地建设,现就实施主体的确定进行遴选,为保证遴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特发布此公告。
一、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校开展产学研**;打造“中药材产种销一体化”生产模式,推进订单生产;集成示范“中药材”绿色高质高效技术,建****示范区;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拓展延伸产业链条;以产能**和提升全产业发展能力为重点,建设产业化联合体,培优培强龙头企业,增强科技示范水平,提升联农带农能力。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在**县境内合法注册登记,且具备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组织,主营业务为中药材标准化生产、育苗或加工,能够引领区域优质中药材全产业链建设。
(二)企业产品特色鲜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有较强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项目实施方案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能够落实企业自筹资金。
(四)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无重**全隐患,近3年内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五)自2022年以来实施中药材产业项目的企业,不予申报。
三、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县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质;
(三)农村土地流转备案证明;
(四)企业征信证明;
(五)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实施方案,能够落实企业自筹资金的承诺书。
四、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上午11:50前。
五、报名地点、联系人
(一)报名地点:****
(二)联系人:陈生军 联系电话:152****0909
六、其他要求
(一)报名材料需密封,且在密封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名期内不得调换;
(二)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均在政府网发布。
附件:1.**县2023年(第二批)中药材产业项目培育和建设中药材龙头企业和初
加工基地申报表
2.**县2023年(第二批)中药材产****基地创建申报表
3.**县2023年(第二批)中药材产业项目建设中****基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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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