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辆及设备转让合同
( 2023 年) SXCQ-23023号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
注册地址: **市**县岱河路2号
法定代表人: 孙孔明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
营业执照: ****1425MA9KMA0H8U
注册地址:**省**市**县站集镇向东1000米**
法定代表人:赵同标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资产转让标的与价款
甲方将所持有的一批报废环卫专业车辆及设备(垃圾车、轻型载货汽车、垃圾车、农用车、四轮拖拉机、吸粪车、压缩式垃圾车、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自卸汽车、摇臂式垃圾车、三轮车、垃圾箱、北站大铁垃圾箱、垃圾桶、垃圾桶、割草机、海沃垃圾压缩设备跟车配套垃圾箱、垃圾箱、中集凌宇垃圾压缩设备配套垃圾箱),经 拍卖 的形式以人民币 17.13 万元(大写壹拾柒万壹仟叁佰元 ),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资产转让价款的支付与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 交易税费承担
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易基准日
经甲、乙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为 2023年 10月19日。
第五条 资产交割责任
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产权转让的财产交割和权属证书的移交。
财产交割和权属证书移交应在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且乙方付清转让价款后 5 日内办理完毕。交割期间,甲方有责任将转让财产最终完整地移交给乙方,否则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第六条资产转让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若发生履约争议,在自行协商无效时,申请权利主张人可提请****调解,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中甲乙双方的注册地址为甲乙双方接受合同、通知、诉讼阶段法律文书等材料的送达地址。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欠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另行拍卖等产生的各项费用或损失。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所涉及的税、费以及装卸运输过程中所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3 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中心执1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 (签字)
签约时间:2023年11月 1日
签约地点:
鉴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