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非现场执法设施完善及公路隐患治理项目
(略)公告
项目概况
**区非现场执法设施完善及公路隐患治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到**区顺河路与省道227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南((略))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区非现场执法设施完善及公路隐患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略)
3、供应商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现(略)
请有意向供应商于2023年11月03日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09日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区顺河路与省道227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南((略))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 或“五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磋商文件报名现场领取,工本费:(略)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8时30分至(略)9时00分(**时间)。
2、地点:(略)(**区顺河路与省道227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南)。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时间)。
2、地点:(略)(**区顺河路与省道227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略)。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