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拟对****科研中心检测室精密空调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1项目名称:****科研中心检测室精密空调改造项目。
1.2招标编号:****。
1.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对****工艺质量科****卷烟厂科研中心二楼)内的物理检验室、烟气检验室目前在用2台精密空调进行更换,同时对配套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物理检验室、烟气检验室在开展相关检验工作时能够保持温度(22±2)℃、相对湿度(60±5)%RH的恒温恒湿环境要求;另外在气相室内新增1台精密空调,负责气相室、液相室2个区域内的环境温度控制。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合同有效期:项目合同有效期自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2、供货期
项目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完成合同项下的全部精密空调设备及配套安装辅材的购置和检验等工作并具备交货条件,并在接到招标人的发货通知之日起10日内将全部设备及配套安装辅材运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项目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不含增值税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元) | 中标人 数量 |
****科研中心检测室精密空调改造项目 | 1项 | 860000.00 | 1家 |
4、合格投标人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复印件)。
4.2投标人近 3 年(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4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名单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或下载并签名确认。②****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不到该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出具的资格声明函为准,并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5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招标人提供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不在《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或在名单中但禁入期限截至投标日已届满的,可以参与招标人采购活动。未届满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6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无行贿行为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1: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 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并在查询页面全屏截图签名。
注2:是否存在行****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如经查询投标人及上述人员近3年存在行贿行为,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
5.3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购买单位提供如下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5.3.1购买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副本扫描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扫描件)。
5.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5.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5.3.4《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复印件。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00 元,售后不退。
5.5非现场报名(邮购招标文件的),邮费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本章5.3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后和5.4条款要求的报名费用后寄出招标文件。汇款时务必在摘要中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款项性质(标书款),个人汇款****公司全称。
5.5.1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单位可点击链接:https://qy.****.cn:8301/clLogin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在填写获取文件方式时同时选择“电子文件、纸质、邮寄”,线上可采用支付宝、微信、对公转账)。
5.5.2《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登入线上系统https://qy.****.cn:8301/clLogin,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相关资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5.5.3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762-****158;邮箱****@163.com。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
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
7.2开标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http://www.****.cn/) 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为准,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9、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梅塘东路121号(中环东路53****中心15楼1502室。
联 系 人:廖女士。
电 话:0762-****158。
邮 箱:****@163.com。
开 户 银 行:****公司****机场支行。
账 号:955********7900049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附件1: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1.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04日至 2023年11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 https://qy.****.cn:8301/clLogin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在填写获取文件方式时同时选择“电子文件、纸质、邮寄”,线上可采用支付宝、微信、对公转账)
1.3.现场勘探时间:/
1.4.现场勘探地点: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1.5.现场勘探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时间)。
2.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28日09时30分(**时间)。
2.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梅塘东路121号(中环东路53****中心15楼1502室。
3.开标时间和地点
3.1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28日09时30分(**时间)。
3.2开标地点: **市**区梅塘东路121号(中环东路53****中心15楼1502室。
3.3邀请所有投标人届时参加项目的开标会。
2023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