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市2024-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3-10-13
**市2024-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补充答疑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更正为:“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2、原招标文件中涉及“付款方式:项目开工后付至项目设计费的50%,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项目设计费的80%,设计费经审计后付至最终结算审核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备注: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招标人应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均更正为:“付款方式:项目开工后付至项目设计费的50%,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项目设计费的80%,设计费经结算审核后付至最终结算审核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备注: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招标人应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本条仅为形式性更正,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涉及付款方式内容按原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的,付款方式评审予以认可(即本次答疑前后付款方式均视同响应招标文件)。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长江中路6号
联系人:霍林晨
联系方式:0551-****1355
招标代理:****
地址:****交易中心大院内
联系人:韩乐娜
联系方式:0551-****1826
2023年11月1日
原项目名称:**市2024-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3-10-13
**市2024-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网上提问答复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5页“业绩”评分项中评审标准备注第1条更正为:“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见第二章第3.5.2项规定。如第二章第3.5.2项规定的证明材料不能完整体现评审要点(如合同签订时间、设计内容等),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如出具的证明材料与相应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在同一内容上有不一致之处,以且仅以查询的网页截图内容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请问:第二章第3.5.2项规定的证明材料不能完整体现评审要点如设计费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等,即相应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设计费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等,是否可以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答:如第二章第3.5.2项规定的证明材料不能完整体现评审要点,如设计费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等,相应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设计费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等,可以通过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但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应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必****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因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网页截图内容不完整或网页截图与证明材料在同一内容上有不一致之处,以且仅以查询的网页截图内容为准。
2、疑问:本项目为交通类公路设计项目,请明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项中行业主管部门是指哪些部门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3项中“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中“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具有处罚权限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第1.4.4项中“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指被**省或**市****运输部门限制在其相应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投标人除满足招标公告信誉要求外,还应满足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3和1.4.4项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即为投标的承诺。如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报****管理部门。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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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5日
原项目名称:**市2024-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3-10-13
**市2024-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网上提问答复及补充答疑如下:
一、问题一:招标文件中对于勘察资质要求为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而详细评审加分项中要求提供测绘专业负责人,与项目资格要求不符。
答:本项目为**市2024-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了勘探、测绘等内容,在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中列入测绘专业负责人作为评分项是与本项目实际需要相相适应且与合同履行相关,故不予修改。
二、问题二:招标文件56页履约信誉第2条要求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
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证书目前在**只有******公司是目前****设计行业升级版认证证书的认证机构,而通过升级版认证证书的单位**只有30家,其中**省无一家单位在内。此项证书要求具有局限性、针对性。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6页履约信誉中“信誉等级、投标人认证”原内容“投标人具有经中国****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现更正为: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
三、问题三:招标文件第57页技术能力中的投标人荣誉第2条要求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类称号的:地市级及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
近年来,组织“优秀勘察设计企业”只有**市绿****协会颁发此称号,而参与的企业均为市政、建筑等单位。省内公路设计企业均无此称号。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7页技术能力中投标人信誉要求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类”称号,只要为勘察设计企业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程类相关优秀荣誉均可。
四、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公路工程设计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12分。
注: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见第二章第3.5.2项规定。如第二章第3.5.2项规定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评审要点(设计内容、设计费金额等),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不予认可。2、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其中第二章第 3.5.2 项规定: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的主包业绩或分包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glxy.****.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请问:1、评审项业绩证明材料备注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见第二章第 3.5.2 项规定。如第二章第 3.5.2 项规定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评审要点(设计内容、设计费金额等),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不予认可。2、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和业绩证明材料见第二章第3.5.2项规定: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两者之间有冲突,请明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哪个为准
2、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否包含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绩证明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5页“业绩”评分项中评审标准备注第1条原内容“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见第二章第3.5.2项规定。如第二章第3.5.2项规定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评审要点(设计内容、设计费金额等),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不予认可。”,现更正为:
“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见第二章第3.5.2项规定。如第二章第3.5.2项规定的证明材料不能完整体现评审要点(如合同签订时间、设计内容等),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如出具的证明材料与相应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在同一内容上有不一致之处,以且仅以查询的网页截图内容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五、招标文件第56页履约信誉第2条要求“2.投标人具有经中国****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
据调查,目前**取得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证书的单位仅30家,其中勘察设计单位只有几家,**省内更是无一家勘察设计单位取得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证书。本项目为农村公路勘察设计,在招标文件里设置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证书加分项的要求是否具有排除省内勘察设计单位的排他性设置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否更合适
答:详见本次答疑第二条回复内容。
六、招标文件第57页投标人荣誉第2条“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类称号的:地市级及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
近年来,安****建设厅****运输厅、水利厅组织了“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工作,申报类别设置了“勘察设计类”,请问该称号能否等同于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类称号
答:详见本次答疑第三条回复内容。
七、投标人具有经中国****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
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证书目前在**只有******公司是目前****设计行业升级版认证证书的认证机构,而通过升级版认证证书的单位**只有30家。此项证书要求的设置具有针对性,是否排他
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经中国****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
答:详见本次答疑第二条回复内容。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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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8日
****项目招标答疑(2023-10-1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