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林业局关于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方案论证结果公示
****林场受我局委托承办的吴培卓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一案,经具有林业调查设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报告,吴培卓在咘满分场0071林班0014.1小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0.0490公顷,植被恢复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989.3元,平均6.1元/平方米,该案件涉及植被恢复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均低于10元/平方米。
根据《****林业局 广****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厅关于规范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意见 》(**发〔2022〕20号)的要求,东门林场于2023年11月2日就吴培卓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一案涉及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方案召开论证会。经与会专业技术人员论证,《东门林场咘满分场0071林班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方案》的森林植被恢复方法、造林地点和面积、造林林种的确定、造林树种的选择、森林植被恢复造林技术设计、投资估算、保障措施、检查和验收等符合要求,方案可行。
现对论证结果及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相关费用有异议,****林业局反映,并提供加盖单位印章或者签署实名和联系方式的反映材料。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13日
联系人:黄晓明,联系电话:0771-****750。
地址:**市**区石景林街道**大道7号****,邮编:532200。
附件:东门林场咘满分场0071林班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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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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